I-485 調整身份常見問題答疑

I-485 調整身份常見問題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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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I-485申請表是什麼?

 

A: I-485申請表用於調整移民身份。持短期簽證來美的外國人士要調整其非移民身份,需要上交I-485申請,才能轉換成不同類別簽證。

 

Q2 麼時候上交I-485申請?

 

A: 所有I-485申請可以與I-140申請同時提交(concurrently-filed),也可以在I-140審核等待階段 (pending) 或者I-140通過後 (approved) 提交。

 

Q3 I-485申請費是多少?

 

A: I-485申請費本身是985美元。一般情況下,需要再繳納生物識別費 (biometric fee)85美元,總計1070美元。申請人必須將支票直接付給美國國土安全局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但是,在特殊情況下,申請人無需繳納全部費用1070美元。此處所指的特殊情況是:

 

1.       年齡在79歲以上的申請人無需指紋識別費;總費用為985美元不變。

2.       年齡未滿14歲的申請人無需繳納指紋識別費;總費用為985美元不變。

 

Q4 在上交I-485時,還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A: 同時需要准備的材料包括:

1.       申請人的2張照片。

2.       年滿14歲的外國人需要填寫基本個人信息表,即G-325A表單。

3.       每份申請必須具備足夠證據說明該外國人不會成為美國的公眾負擔。具體來說,對於職業移民的案例,申請人可以請雇主提供一份雇佣證明信,注明薪資水平。其他 的證據,包括稅收償還記錄,W-2S, 以及I134表單上的無約束力家屬宣誓書等等,都可以作為證據提交。

4.       申請人必須上交I-693表單上的體檢報告。按規定,體檢需由獲得移民局許可的“體檢外科醫生”(civil surgeon)提供。體檢內容包括結核病檢測(TB testing)、血清檢驗 (serology test)、以及疫苗接種記錄 (review of vaccination records)。體檢完畢,醫生需將體檢報告裝入信封並密封交與該申請人。體檢報告需一直處於密封狀態,不允許私自拆開,否則視為無效。申請人可以選擇 將體檢報告與調整身份申請同時提交,申請人也可以等到在當地移民局進行面試時提交。欲知各地區Civil Surgeon詳情,請參看USCIS官網Civil Surgeons Locator相關信息。

 

Q5 申請時需要提交哪些工作類材料?有效期需要多長時間?

 

A: 申請人需要提交雇主簽字的I-864表單。該表單一經簽字立即生效,有效期為時6個月。申請人只要在有效期內提交表單,就視為有效;反之,如果從I-864簽字後到面試之間持續時間超過12個月,申請人則必須重新提供新的輔助材料。

 

Q6 在體檢審核時,需要提交疫苗接種的哪些相關證據?

 

A: 體檢報告的審核需要申請人出具的證明涵蓋疫苗種類為:腮腺炎,麻疹,風疹,脊髓灰質炎,破傷風和白喉類毒素,百日咳,B型流感,A型肝炎,B型肝炎,水 痘,血友病B型流感,輪狀病毒疫苗,腦膜炎球菌,肺炎球菌疫苗。當申請人不具備以上某項疫苗證明,也無法證明對該疾病免疫的情況下,必須保證醫生能夠在體 檢審核期間為申請人注射一劑量該疫苗。如果審核期間疫苗注射過程沒有完成,醫生需證實該申請人滿足“醫藥不適”(not medically appropriate)豁免條件。

 

Q7:體檢報告多久算有效?

 

A: 美國移民局將I-693表單體檢報告有效期延長至下達身份調整申請裁定之前。

 

Q8 遞交I-485之後,還需要做什麼?

 

A:1997年頒布的法律規定所有與變更身份相關的指紋驗證程序須由移民局或者當地指定的執法機構(LEA)辦理。

 

Q9 哪裡進行指紋提取?需要帶什麼?

 

A: 正式的指紋提取要在指紋提取中心即申請輔助中心(Application Support Centers)。申請人需要攜帶預約證明和合法身份證明 (如alien registration receipt,或者其他含照片身份證明,如駕照等)。指紋提取後,移民局將指紋信息提交給美國聯邦警察局進行審核。只有指紋審核通過,才能批准身份調整 申請。

 

Q10 指紋提交多久之後才能下達FBI許可證明?

 

A: 許可證明一般在指紋提交三天之後就會自動顯示在移民局系統內。

 

Q11 FBI許可證明有效期多久?

 

A: 在指紋與許可證明輸入系統之日起,有效期達15個月。 一旦超時失效,申請人需要再次進行指紋提取程序。

 

Q12: 在上交I-485時,可以同時提交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 (EAD)或者Advance Parole (AP) 嗎?

 

A: 申請人如果需要提交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EAD)或者Advance Parole(AP)申請,可以將這些申請材料與I-485一並提交到服務中心。其中,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申請在移民局I-765表單上提交,Advance Parole(AP)申請需要在移民局I-131表單上提交。這兩個申請可以同時提交。在2007年7月30日以後,如果申請人要分別遞交I-765與 I-131, 那麼則需要同時提交I-797C,Notice of Action, 以及申請I-485的繳費收據。

 

Q13 提交I-485申請時同時提交EAD或者AP還需要付額外費用嗎?如果三個一起提交,費用有何變動?

 

A:如果申請人已經提交I-485申請調整身份,那麼申請人無需為EAD與AP申請補交任何費用。

 

Q14 I-485的申請流程是如何進行的?

 

A: 第一步是從向移民局Lockbox Facility或是服務中心上交申請開始。申請提交後,移民局下一步會通知申請者提取指紋檢測信息。移民局會告知申請者與當地申請服務中心(ASC)聯 系,預約指紋提取事宜或者直接預約面試。再下一步,FBI將指紋輸入執法數據庫進行比對檢查。在此期間,如果查出申請人缺失某項文件或者文件內容不詳(例 如,顯示身份關系的文件不詳),移民局會與申請人聯絡要求補齊證據(RFE)。

 

Q15 移民局針對I-485申請都檢查哪些內容?

 

A: 移民局針對I-485申請主要檢查以下五點:

1.    請願書調查。美國移民局將申請人請願書與欺詐請願記錄黑名單對比 (該名單涉及任何包含欺詐成分的歷史申請);

2.    背景調查。美國移民局利用多所法律機構數據庫信息排查過去移民有問題的個人以及對美國構成安全威脅的個人。

3.    請願資料與歷史資料記錄比對調查。美國移民局將同時提交的請願書與已掌握的來自申請人與受益人,或者任何一方的資料進行對比,以確定請願中的信息是否一致。

4.     文件資料真實性調查。

5.       附加收益申請調查。移民局在下達EAD (Form I-765)或者AP(Form I-131)裁決之前,對所有與I-485同時提交的I-140申請進行初步審查。

 

Q16 I-485申請需要進行面試嗎?

 

A: I-485申請可以不必面試,但究竟是否能夠避免面試全由移民局決定。通常情況下,職業移民相關類別的申請人如果之前已經辦理過非移民簽證,那麼這次則不 需要進行面試。面試環節省去後,申請會被直接送達服務中心進行終審環節的審核。但是,如果移民局要求必須面試,那麼該申請人的全部材料會被送至當地辦事 處,由當地辦事處進行面試,並最終對其申請進行裁決。一旦申請轉發到當地辦事處,所有的狀態查詢及附加收益檢查都交由當地部門處理。

 

Q17 如果要進行面試的話,都需要帶些什麼?

 

A:在遞交申請資料並完成指紋提取之後,需要面試的申請人會收到來自移民局的面試安排信件通知。信件上會注明面試時間、地點以及需要攜帶的文件資料。

 

面試前,申請人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1.       I-693表單的體檢報告結果(只限於個別在遞交身份調整時沒有及時遞交體檢報告的申請人)

2.       護照

3.       I-94表單

4.       所有資料原件

5.       最新雇佣信,注明當前工作日期及薪金水平

6.       與身份調整申請同時遞交的其他申請的所有材料

7.       面試預約通知

 

Q18:面試時如何進行的?通常會提到哪些問題?

 

A:申請人宣誓之後,移民局審查官會對個人信息進行核對修改。

 

審查官可能針對以下三點提出問題:

 

1. I-485表單上涉及可能引起被拒簽的問題

2. 永久居住的問題;如果是職業移民,通常會提問工作相關的問題

3. 如果申請人處於長期無業狀態,檢察官會仔細盤問經濟來源問題,以排除非法務工的可能。

 

Q19 如果面試時申請沒通過怎麼辦?

 

A: 面試時申請沒有得到批准,通常原因有兩個:1)需要額外補充信息;2)移民局還沒有收到相關許可證明。這種情況下,申請人需要在這些問題解決之後才會收到批准通知。

 

Q20 麼時候可以收到批准通知?收到之後可以隨意到境外旅游嗎?可以開始工作嗎?

 

A: 當DOS下達簽證號碼以後,申請人會收到正式批准通知,即I-181B表單。此外,移民局會簽發永久居民卡,即I-551表單。需要注意的是,I- 181B批准通知並不足以作為出國旅游及工作的足夠證據。申請人在拿到批准通知以後,需要到移民局辦公室領取永久居住的臨時證明。這裡所指的臨時證明一般 是新居民護照上的一個印章。有了這個印章,申請人就可以隨意出國旅游,出入境,也可以在授權下工作。

 

Q21 如果配偶/子女還在原籍國怎麼辦?他們的簽證會被批准嗎?

 

A: 當然。如果申請人已辦理身份調整申請,那麼其配偶及不滿21歲的未婚子女就可以在原籍國的美國領事館獲取移民簽證。這一過程叫做副申請人“跟隨加入”主申請人。申請人需負責事先告知當地美國領事館其永久居住身份已變更。

 

Q22 如果在申請變更身份期間,子女年齡剛好超過21怎麼辦?

 

A: 這個不影響。新的移民法將外國人類別進一步細分,其中有一項是專門針對這種在等待辦理移民手續過程中可能超過年齡的子女。

 

Q23 在等待I-485過程中可以換工作嗎?這樣會影響I-140的合法性嗎?

 

A: 新的移民法規定,已申請調整身份的個人,在超過180天等待時間後可以變更工作或雇主。只要新工作仍然是相同或相似職業類別,I-140或勞工許可的有效性就不會受到影響。

 

Q24:  遞交I-485之後的等待期間內,可以回原籍國嗎?可以直接在原籍國變更身份嗎?

 

A: 可以。 如果更傾向於回國辦理身份變更手續,那麼則需要向批准申請的美國移民局辦公室提出申請,闡明需要領事館辦理身份變更手續的要求。

 

Q25 如果申請被拒怎麼辦?可以上訴嗎?

 

A: 一旦申請被拒,移民局會為申請人提供書面決議,詳陳拒絕原因。這種情況下,如果申請人的非移民簽證還未到期,可以繼續以合法身份留在美國。但是,如果申請 人非移民簽證已過期,那麼申請人將會面臨被遣送回國的風險。移民局下達的裁決不允許任何上訴請求。但是,如果局勢逆轉,例如申請人剛得到某項關鍵性證據可 以左右申請的結果;或者移民局最新下達的某項法律條款對申請人案例有利,足以更改判決;那麼申請人可以要求移民局重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