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權害非洲裔考不上律師?

平權害非洲裔考不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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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招生平權措施(affirmative action)究竟是幫助培養更多非裔律師,還是害自不量力的非裔學生律師夢碎?洛杉磯加大(UCLA)教授山德(Richard Sander)主張答案是後者,但他需要加州律師執照考試非裔考生資料,卻在加州律師公會吃閉門羹。雙方從2008年開始打官司,一路打到加州最高法院。加州最高法院19日作出一致裁決,加州律師公會必須交出資料。

事情要從2004年11月講起。山德在當年的「史丹福評論」(Stanford Law Review)發表「以卵擊石論」(mismatch theory),引起軒然大波。所謂以卵擊石論,是指身為少數族裔的非裔學生,靠平權措施保障名額進入高檔法學院,結果程度跟不上,成績在班上永遠墊底。結果不是退學,就是畢業也無法通過執照考試。

山德說,根據他的研究,法學院一年級的非裔學生有一半成績墊底,法學院非裔學生退學率和執照考失敗率亦高於其他族裔。因此得到結論:平權措施本來想幫助非裔學生,到頭來反而害了他們。他主張,全美所有法學院都應取消招生平權措施,讓非裔學生憑真正實力。如果程度不夠,不如屈就名聲較差的法學院,這樣成績反而跟得上。他估計,如此反而可使全美非裔律師增加8%。

山德的研究一發表,立即引來排山倒海指責,認為這位白人教授信口開河,抹殺平權措施貢獻。批評者指出,非裔學生多半出身貧苦家庭。如取消平權措施,非裔律師肯定會減少,而非增加。

由於加州在1996年公投通過取消大學招生平權措施,山德要透過研究印證他的理論。但他必須取得非裔學生在法學院的成績和出席率、律師執照考試的結果,以及在律師樓的工作表現。2008年他向加州律師公會索取非裔考生的考取率資料,卻被公會一口回絕。

加州律師公會每年2月和7月舉行執照考試,通常每年有1萬4000名考生。公會說,公開考生資料違反他們對考生身分保密的承諾,律師公會屬於「司法機構」,不必像行政機構一樣公開資料。

山德在舊金山高等法院提出控告,受到非營利組織「加州第一修正案聯盟」(California First Amendment Coalition)和加州各大報社支持,律師公會則獲得非裔律師團體聲援。高院法官判公會勝訴,2011年加州上訴法院判山德勝訴。

最高法院裁決,只要沒有特殊考慮,司法機構資料也須公開。大眾對律師考試結果是否受族裔和性別影響,有正當合理知的權利。不過大法官要求考生身分不得透露,全案發回高院法官決定如何在不違反隱私之下公開資料。山德對判決結果感到興奮,認為有如挖到寶。他表示,願負擔律師公會在資料塗黑姓名的費用。

Source: www.worldjourna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