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世界人工智能大会 | 上海发布22条细则 聚焦人工智能三大重点

2018年世界人工智能大会 | 上海发布22条细则 聚焦人工智能三大重点


继去年11月上海率先发布 《关于本市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后,在昨天开幕的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上,上海再度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上海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围绕集聚高端人才、突破核心技术、推进示范应用等五个方面提出了22条具体举措。这标志着上海在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方面将形成更加精准、更具特色、更可持续的政策体系。

从国际国内对标来看,上海具备发展人工智能的基础要素条件。人工智能的产业链齐全,配套体系完善。相关数据显示,上海AI相关产业规模700亿元,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产业技术和商业模式。特别是大数据的资源丰富,已建成人口、法人、空间地理三大基础数据库;数据交易中心日均数据交易量占全国的一半。

 

上海市经信委主任陈鸣波:上海要努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协同高效的人才队伍,我们更加注重高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同时,上海集聚了全国1/3的人工智能人才,在计算机视觉、语音识别、脑智工程领域全国领先,复旦、交大、同济等积极开展人工智能的研究和人才培养。在当天的大会上,还专门成立了全球高校人工智能学术联盟,以及上海人工智能产业基金,为AI发展营造良好的基础生态。

这次“22条”不但深化落实去年出台的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同时对标兄弟省市先进做法,进一步强化了政策的统筹和创新力度。目前,国内外相关的人工智能战略规划和政策举措,主要是聚焦核心技术、顶尖人才、财税金融等支持。今年以来,北京、天津、重庆、南京等地先后举办人工智能领域的相关大会,发布了创新发展举措。比如北京注重引进以国际知名科学家为核心的人才团队,天津要构建总规模1000亿元的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基金群;广东对企业入驻、平台建设、示范项目及兼并收购等,均给予相关财力支持。

根据《实施办法》,在集聚高端人才方面,上海将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人才和核心团队纳入该市“人才高峰工程”,并以“一人一策”的方式,为人工智能人才在上海的创新创业、工作生活等提供保障措施,配置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事业发展平台。

数据资源是AI发展的先导要素,针对AI企业获取数据资源难等问题,《实施办法》提出要加快出台《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并配套公共数据开放的实施细则,促进数据资源有序开放及共享应用。通过制定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清单,依法向AI企业开放教育、医疗、旅游等重点领域的数据,建设文献语言、图像图形、环境传感、地图位置等行业大数据训练库,满足人工智能深度学习需求。另外,优化交通运输等城市管理应用场景的供给,支持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在该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陈鸣波说,“海量数据的开放和规模应用场景的落地,将有助于加快培育人工智能领域创新标杆企业。”

技术创新是AI发展的核心驱动要素,上海将加快推进关键核心领域创新突破。《实施办法》提出,将人工智能纳入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重大项目及平台给予有力支持。加快推进国家智能传感器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加大AI领域研发投入及产学研合作力度;争取在类脑智能研究等领域实现突破,加快开展计算处理、智能执行等关键共性技术的攻关。

针对各区AI产业分布较为分散等问题,上海将加快编制该市人工智能产业地图,构建“人形分布、多点联动”的产业空间布局(宝山、杨浦、普陀、长宁、徐汇、闵行、松江产业带,张江—临港产业带),打造华泾北杨等3—4个人工智能特色小镇,建设5个人工智能特色示范园区。同时,适应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趋势,优先在AI领域建立宽松灵活的产业空间管理机制,鼓励探索以提高容积率上限,配建创新性产业用房等方式,给予人工智能初创企业资源空间等支持。

在资本支持方面,上海将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千亿规模的人工智能发展基金,为企业发展提供资本和金融支持。此外,上海还进一步鼓励企业参与制订人工智能相关标准、安全等制度规范。

 

根据去年《关于本市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上海将基本建成国家人工智能发展高地,成为全国领先的人工智能创新策源地、应用示范地、产业集聚地和人才高地,局部领域达到全球先进水平。这次发布的《实施办法》将有力推动这一目标的实现。

下一步,在政策催化下,上海要发挥好人工智能对经济发展的赋能作用,培育新经济动能。首先,上海要加快构建人工智能芯片及传感器、机器人及智能硬件、智能无人系统及软件等完整的产业体系,形成世界级的新兴产业集群,凝聚变革生产力的核心力量,到2020年实现人工智能重点产业规模超过1000亿元,成为新增长点。在此基础上,加速AI与实体经济的融合,促进智能制造、现代金融、商贸服务、现代物流、现代农业等领域AI的深度应用,推动产业智能化改造,以此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其次,发挥人工智能对城市建设的赋能作用,提高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水平。针对超大城市在管理服务等方面面临的难题,上海要深入推动AI向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能医疗、智能健康和养老等领域拓展,形成应用场景广泛覆盖、城市管理智能升级、社会治理效能优化,三者相辅相成的发展格局。同时,要以人工智能的协同应用为抓手,加快智慧长三角建设,助力长三角地区在产业经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实现更高质量的一体化发展。

再次,要发挥人工智能对美好生活的赋能作用,更好服务民生发展。这次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期间,通过高端论坛、精品展示、应用体验、创新大赛四大板块活动,让公众全方位感受AI的魅力。特别是在油罐艺术区和龙华直升机场,集中展示了交通、金融、零售、健康、智造、教育和服务等7个领域的“AI+”现场体验,让观众感受到最前沿的AI生活。

以下是政策原文:

为深化落实《关于本市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7〕66号),集聚人工智能领域人才,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进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加快建设国家人工智能发展高地,制订《关于加快推进上海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

一、加快人工智能人才队伍建设

1.加快建设人工智能人才高峰,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才和核心团队纳入本市人才高峰工程,配置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事业发展平台,完善工作体制和社会保障。

2.支持本地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培养人工智能人才,合作开设人工智能专业课程、设立人工智能研究院所,建立人才实训基地,提高应用型科技人才培养精准度。

3.加强本市人才相关政策的覆盖适用,集聚人工智能领域各类优秀人才。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的选拨力度。

4.支持本市人工智能领域重点机构引进各类优秀人才,鼓励各区因地制宜、自主探索人工智能人才在本区的生活、就业等保障举措。

5.设立上海市人工智能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论证和评估人工智能发展规划、重大科技项目实施,组织开展人工智能战略问题研究和重大决策咨询。

二、深化数据资源开放和应用

6.加快出台本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实现公共数据的规范采集、共享使用。引导人工智能企业等市场主体合法合规开展数据资产流通和交易。

7.制定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清单,依法有序向人工智能企业开放教育、医疗、旅游等重点领域数据信息,建设文献语言、图像图形、环境传感、地图位置等多类型行业大数据训练库,满足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的数据需求。

8.优化交通运输等城市管理场景资源的供给,支持本土人工智能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应用推广,形成60个左右人工智能深度应用场景,建设100个以上人工智能应用示范项目。

9.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参与“智能上海”行动建设,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升服务水平和业务效率。将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产品纳入创新产品推荐目录,推动首购应用。

三、深化人工智能产业协同创新

10.将人工智能纳入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按照本市战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类重大项目及平台给予支持。

11.对符合重点支持方向的人工智能领域项目,按照本市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给予总投资最高30%,总额最高2000万元的支持。

12.加大人工智能领域研发投入,加快上海类脑智能科学研究基地建设。推进国家智能传感器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整合重点企业、科研院所等要素资源,加快在类脑智能理论研究、人机混合增强智能、新型智能算法等领域取得突破,开展智能感知、计算处理、智能执行等关键共性技术攻关。

13.支持人工智能龙头企业在沪建立总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或机构设立创新平台、孵化基地。鼓励人工智能企业离岸创新成果在本市转化,在相关方面视同国内创新成果支持。

14.举办世界人工智能大会、创新大赛等重大活动,组建长三角人工智能创新联盟,深化产业协同发展,提高活跃度和品牌影响力。

四、推动产业布局和集聚

15. 加快建设国家人工智能高地,构建本市“人形分布、多点联动”的产业发展空间布局,推动本市相关集聚区政策覆盖人工智能领域,打造华泾北杨等3-4个人工智能特色小镇,建设5个人工智能特色示范园区。

16.适应产业创新跨界融合发展趋势,在人工智能领域建立宽松灵活的产业空间管理机制,给予人工智能企业资源空间等方面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合理确定开发强度和配套功能。

五、加大政府引导和投融资支持力度

17.统筹用好产业转型升级、信息化建设等各类专项资金,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和项目建设,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

18.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企业相关产品,给予本市装备首台套、软件首版次、新材料首批次相关政策支持。鼓励各区出台政策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化项目。

19.发挥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加大人工智能领域企业信用担保力度。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设立人工智能信贷专项。

20.发挥政府投资基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千亿规模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基金。支持人工智能领域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培育壮大一批细分领域隐形冠军和创新标杆企业。

21.支持人工智能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参股等多种形式开展国际化投资并购。鼓励各区对人工智能型企业上市等给予重点支持。

22.加大适应人工智能发展的基础服务供给,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新型城域物联专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参与综合标准、基础共性技术标准制定。建立保障人工智能健康安全发展的制度规范。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和专利导航。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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