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和日本的连锁加盟店的定义; 加盟店; 美国企业

美国和日本的连锁加盟店的定义; 加盟店; 美国企业


美国的连锁加盟定义

美国是连锁加盟的创始国,也是全世界连锁加盟事业发展最好的国家,诸如麦当劳、肯德基等知名品牌在中国大陆已家喻户晓。美国对连锁业的定义如下: “一种存在于总公司和加盟者之间的持续关系。总公司赋予对方一项执照、特权,使其能经营生意,再加上对其组织、训练、采购和管理的协助。反过来总公司相对的也要求加盟者给予相当的代价,作为报偿。”

按美国的分类,连锁加盟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种是商标商品的连锁加盟(product and tradename franchising,简称P&T型),另一种是公式的连锁加盟(Business Format Franchising,简称BF型)

(1)传统型商标商品,P&T型FC逐渐减少

商标商品连锁加盟是传统的连锁加盟形态,加盟店和总公司的关系有如其的经销商或代理商。加盟店专以销售某一家公司的产品,甚至某一公司的特定产品。从总公司得到的仅是商品的供应和商标的借用。典型的这种连锁形态以客货汽车经销商(如专卖通用汽车、福特汽车等)、加油站(如专卖爱克森汽油、壳牌汽油)以及饮料经销商(如专卖可口可乐的所有饮料)等。由于客货车的金额颇大,且美国的生活形态使家家户户几乎都得自备用车,使用商标商品这类连锁在整个连锁加盟业中占了大半的营业金额。尽管如此,它的比重却逐年降低。由加盟店的个数所占的营业额比重可以明显看出,这类商标商品连锁正逐渐减少。

(2)全套营利公式型,BF型FC如日中天

营利公式连锁加盟是较新型的加盟方式,也是一般所指的连锁加盟店。因为它除了提供商品、商标外,还提供给加盟店全套的管理和行销制度,甚至财务上的融通。这种连锁以速食餐厅为代表,如麦当劳、汉堡王等都是其中的佼佼者。传统商标商品类的减少,营利公式类的连锁加盟店却如日中天,加盟店急骤增加,营业总额也跟着暴增。

由以上两类型的连锁加盟形态的明显增长,我们获知在工商发展迅速的今天,传统的经销代理制度不符合现在的需要,在一切请求专业、分工的今天,在众多中产阶级都殷切的盼望有自己事业的今天,营利公式型的连锁加盟店无疑是新时代的产物。
日本的连锁加盟定义

日本的连锁业虽然发展较晚,但到了90年代以后,日本大部分强势的连锁化企业摆脱前阶段”准备阶段”,开始大幅进军扩展业务,提高市场占有率,形成了集团化的连锁系统,但是日本有着与美国不同的流通体系,美国由于流通系统比较单纯,其连锁经营形态的分类也如前述比较简单,而日本的流通体系比较复杂,因此有自己的一套分类方式。我们在报章、杂志以及电视等一些媒体上经常看到连锁店、加盟店、直营店、连锁加盟店乃至英文的RC、VC、FC等。这些名词虽然表面意思相近,但是它们之间却有许多差别。下面将就这些易于混淆的名称做以说明和比较。

(1)连锁店(Chain Store)

现在许多中小规模的企业,成立了几家分店后,也都对外宣传称其为连锁店,严格说来,连锁店最少也应该有十家以上相同的门店(按我国连锁店协会的要求则至少为7家),不过,国内目前由若干的门店是直接引进国外著名的连锁加盟系统,尽管其店家总数尚不及十,也可称之为连锁店)。

(2)直营店(Regular Chain)

狭义的连锁店就是指RC,RC是一个和制英语(即地道的日本制造英文),它是指由总公司直接经营的连锁店,这种形态的连锁店在美国都是属于连锁加盟店的一环。它的优点是经营完全在总公司的掌握之中,缺点是由于完全由总公司出资,总公司派人经营,在市场的拓展方面较慢,另外由于有的店长也是应聘的,不是老板,反而经营绩效不如店长是老板的加盟店。

(3)自愿加盟加入店(Voluntary Chain)

VC是指自愿加入连锁体系的门店,这种门店由于是原已存在,而非加盟店的开店伊始就由总公司辅导创立,所以在名称上有别于加盟店,为了区分方便,名为”自愿加盟”加入店。同RC一样,VC也是一个和制英语。但是和VC不一样的是,RC是一个很普遍的概念,世界各国普遍存在;而VC在日本却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经营形态,其他国家比较少见。

依照日本Voluntary Chain协会给加入店的定义是:所谓VC加入店,是多数散在各地的零售商(偶尔也有批发商),为了求其零售店的经营现代化,一方面确保其门店的独立性,同时又能享有永续经营的连锁体系的优势,在大部分能自己独立做主的情况下,加入连锁系统成为体系内的一家门店。

总公司对于加入店的援助,通常仅止于加入店要求的部分,而这些要求的部分又以由公司共同进货为最重要的一环。由于由总公司大量进货,可以压低成本,所以以小门店的组织要和大型连锁店抗衡,其基本条件是和大连锁店同样拥有低廉的进货成本,这也是小门店成为VC加入店的最大诱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