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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R/AR/MR十大应用案例—VR示证(3/10)

VR/AR/MR十大应用案例—VR示证(3/10)


2018年3月1日,北京一中院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与以往的刑事案件大多利用“PPT”法庭示证不同,来自市检一分院的公诉人利用了该院研发的“出庭示证可视化系统”,特别是在目击证人出庭环节,证人戴上VR眼镜之后,向法庭3D还原了案发经过。

庭审:目击证人戴VR眼镜 3D还原案发经过

上午,30岁的被告人张某被法警带入北京一中院的大法庭。在法庭的公诉人一侧,有两排座位。第一排是三名公诉人和被害人的亲属及代理人,第二排是今天操作“出庭示证可视化系统”的技术人员。

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于去年9月13日,在本市海淀区某公司办公室内,因感情纠纷,持刀刺扎19岁的被害人刘某,致刘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作案后,张某在案发现场等待,后被赶到的公安人员抓获。

据张某供述,去年四五月份,他和刘某在“陌陌”上认识,十几天后确定了恋爱关系,几个月后,两个人发生了情感纠纷,刘某提出分手。

案发当天,张某携带一把水果刀到了刘某所在公司,先是扎了自己三刀自残,之后在争执中,张某将刘某扎伤,刘某倒地后,张某又补了两刀,将刘某扎死。

庭审进入举证质证环节后,本案唯一一位目击证人董某某出庭作证,他是被害人的同事。“当时被害人刘某让我撵一个走,这个人是张某,他不是我们公司的。”

“董某,请看的大屏幕,这是我们模拟的你们办公室的情景,其中的一男一女分别是模拟的被告人张某和被害人刘某。”公诉人赵鹏请证人董某戴上放在证人席的VR眼镜,用手操作手柄控制方向和位置,“请你以你的视角,还原案发时的情况,操作时慢一点,不要晃,可以边操作边说话。”

记者看到,董某戴上VR眼镜之后,大屏幕中的办公室场景开始转动,“当时我站在被害人刘某的背后,被告人张某向刘某要东西,不一会刘某开始用刀扎自己,之后,我看到张某把刘某逼到办公室的另一个角落,争执中用刀扎伤刘某,刘某倒地后,张某又刺了刘某。”

“模拟的办公室布局是正确的,但是我不认可证人的证言,当时那个情况你早就吓跑了,怎么会目击全过程?”董某还原整个案发过程之后,被告人张某直接对董某提出了自己的质疑。

董某退庭之后,公诉人赵鹏通过法庭大屏幕展示另外一名证人的证言笔录。记者看到,不同于PTT的展示,公诉人边念边用手在自己面前的触屏上边“划重点”,相应的大屏幕上的笔录文字下方就出现了红线。另外,公诉人不仅可以“划重点”,他还以随意放大缩小文字。

紧接着,公诉人又向法庭展示一段案发前的视频,公诉人可以在暂停的画面上随意圈画。

截至记者发稿,此案还在审理中。

优点:出庭示证可视化系统向全市检察机关推广

据记者了解,在全国范围内,“PPT”软件仍然是检察机关法庭示证最常用的辅助工具。然而,“PPT”软件并不是为法庭示证所专门开发,其作为法庭示证的辅助工具时存在天然的弱点。为此,市检一分院研发了“出庭示证可视化系统”。

据悉,市检一分院将通过张某故意杀人案的法庭审判将该系统正式向全市检察机关推广。一个庭审可能无法展示“出庭示证可视化系统”的全部功能,据记者了解,这套系统还有其他优势:

一是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审查与出庭准备同步化。检察官仅用1分钟即可将电子卷宗导入系统,此后便可借助系统阅卷功能实现对案件的审查。

二是注重出庭效能:根据庭审需求自由灵活示证。公诉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触屏电脑使用手指现场对证据照片放大缩小,高清电子卷宗照片的优势在这一过程中得到完全展现。

三是立足出庭效果:实现法庭采择证据过程透明化。公诉人可以先在示证电脑中对证据进行查询、选择、遮挡或顺序调整,再通过“实时投屏”功能将证据投射到终端显示器。

四是强化证据效用:增强公诉人法庭示证的说服力。公诉人不但可以更方便地控制播放的起止位置,更可以在任意一帧视频中直接进行圈点、选中放大等标注操作,增强了公诉人对视听资料证据的控制力。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张宇 文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