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投資移民3步驟

申請投資移民3步驟


願與世界新聞網的報導: 全美的投資移民都要向加州移民局提出申請,投資者可以攜帶配偶和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投資額為50萬美元,案件批准時間大約需要半年。如果人在海外,領事館處理需要九個月,而人在美國調整身分的時間位於半年到九個月之間。

律師說,對中國大陸移民來說,投資移民的優勢是現在有名額。與其他移民類型不同,投資移民申請分為三步:一、遞交投資移民申請(I-526);二、移民申請獲准後,再遞交調整身分申請(I-485);三、一年九個月後,提出綠卡轉正申請(I-829)。三步走完大約需要兩、三年。

遞交投資移民申請(I-526)是第一步,主要是提供個人資訊。移民局主要是審查50萬美元資金來源的合法性,包括「合法所得和合法進入」。

第二步是遞交調整身分申請(I-485),但要在第一步申請獲准後。通過旅遊簽證或留學簽證進入美國的人也可以申請。如果人在海外,他們要在美國駐中國領事館面試。面試通過後,他們入境美國後一個月內就能拿到臨時綠卡。拿到綠卡後,他們「想到哪就到哪」。但是,如果出國超過180天,他們應該申請回美證(re-entry permit)。

申請綠卡轉正(I-829)為投資移民的第三步。拿到臨時綠卡後,他們要有家庭地址,並且每年報稅。轉正申請取決於他們的投資是否創造十個就業機會,而創造就業機會分為「直接創造」和「間接創造」。由於這一關很重要,區域中心都聘請經濟學家計算項目創造工作的數量。目前,經濟學家使用三種不同的計算方式。直接創造工作的證明是雇員的納稅表(W-2)。如果是通過區域中心申請,提供證明的責任在區域中心,而不在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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