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一刀切 移民梦彻底破碎

加拿大一刀切 移民梦彻底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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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2014年6月19日,“一刀切”法案(Bill C-31) 正式通过,生效为法律。该计划中明确规定将终止联邦投资移民计划(IIP)和联邦企业家移民计划(EN)。
  以下为法案细则:

1)如果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在2014年2月11日之前进入甄选阶段(selection decision),申请将不会受到影响,并且会继续进行审批。即使申请人还没有完全缴纳投资款项或是呈交移民体检报告,申请也不会被影响。

2)如果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未能在在2014年2月11日之前进入甄选阶段,申请将被终止。加拿大移民局会直接联系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代理人,就如何退还申请费用进行沟通。

3)所有向加拿大移民局所缴纳的费用都会被全额退款,且无需缴纳税款,也无利息。

4)如果申请人申请投资移民项目且已经缴纳投资款项,这笔钱将全额退还,且无需缴纳税款,也无利息。

5)移民局不会退还申请过程中所出现的额外款项,如语言测试费,财务审计费,中介律师费等。

6)一些少数申请在2014年2月11日当天或之后进入甄选阶段,审核结束,并且在法案生效前已完成甄选。这些申请个案将不受此法案影响。
另据《世界日报》报道,至于申请是否“已在2月11日之前获得移民官审查”这一条件,移民局也列出多项参考标准,必须最少符合其中一项,包括:审查结果已输入内部作业系统;审查结果虽还未输入系统、但档案注记(file notes)已清楚载明审查结果;原先已遭否决、但因包括联邦法院在内的高等法院判决而须重开的申请,或是因法院判决,而在2014年2月11日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
至于是否已在6月19日之前做成最后裁定,作业通告列出的认定标准包括:这项裁定结果必须在6月19日之前输入系统;或是裁定虽还未输入系统、但档案注记(file notes)已清楚载明裁定结果,同时也已附有健康检查、安全和犯罪背景查核结果。
代表1300多位投资移民申请人控告移民局的多伦多律师李希表示,根据这些条件,只有那些已获得正面审批结果,同时健康检查和背景查核纪录良好、资料也已登记者,才能豁免于“一刀切”。他指出,这比前移民局长康尼透过2012年预算案废除技术移民积案时还要严苛,当时只要已获正面审批结果者,有关申请就可继续获得处理。
李希表示,加拿大移民局这项通告内容虽也适用于集体诉讼的千余个投资移民申请人,但他们的申请或也被联邦政府废除,只要主审这起集体诉讼的联邦法官葛丽森(Mary Gleason)做出有利判决,她仍然有权下令移民局继续审查他们的申请案。
在这份通告中,移民局未对相关申请费和40万或80万加元投资资金的退还,订出明确时间。李希指出,即使是2012年6月就被一刀切的技术移民有人到现在仍未收到退费,有两名先前委托他上诉的技术移民申请人一直到上周才拿到退费,以此来看,投资移民申请人短期内恐怕仍难拿回他们预缴的40万或80万加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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