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投資移民介紹(转)

EB-5投資移民介紹(转)


77

EB-5投資移民成為中國目前一個炙手可熱的話題。由於EB-5投資移民的廣泛性、多樣性、和快捷性,EB-5移民已成為有財力資源的投資人移民美國的最佳選擇。

EB-5 投資移民要求簡單、容易滿足。即外國投資人需向一新的商業體 (所謂新的商業體可以是任何在1990年11月29日後成立或重組的商業體。) 投資至少五十萬美金的資本, 該投資必須具有「風險性」並創造十份全職工作。很多外國投資人都認為滿足此基本要求並不難。外國投資人的投資資本可以是貸款所得或他人贈與。只要資本的來源合法,款項來源有明確記錄,以及所有應付稅款都已付清,其均可作為移民投資資本。

其次,EB-5投資所需資本範圍甚廣,不僅包括現金、機械,甚至包括投資人出具的本票。EB-5投資人可以選擇居住在美國任何地方,而無須侷限於投資項目所在地。而且投資人只須參與決策投資企業的重大事項,並不須親身參與其日常管理。

EB-5 投資移民是取得綠卡的「捷徑」。EB-5移民的另外一個好處就是其快捷性。選擇EB-5移民,投資人可以在四年內獲得「綠卡」。一般而言,EB-5投資移民分三個階段:一、申請及批准:取決於申請的數量,從投資人準備EB-5移民申請到申請獲得批准,一般需八個月至一年 (投資人準備申請大致需要兩個月。美國移民局目前處理EB-5移民申請大致是六到七個月。) 的時間。二、條件性居留權:一旦美國移民局批准投資人的EB-5 申請,境外外國投資人須向美國外交部或大使館申請移民簽證,已居住在美國的外國投資人須向美國移民局申請身份轉換。這兩種申請一般需要六個月或以上。一旦批准,投資人及其家人便獲得為期二十四個月的條件性居留權。三、永久居留權: 在條件性綠卡到期的九十日以前,投資人應提出「企業家去除條件申請」,表明該投資項目已經為每一個外國投資人創造或者保留了十份全職工作。每一份全職工作需要每周至少卅五小時的工時。一旦去除條件申請被批准,投資人、配偶、及其小於廿一歲的兒女將即時獲得永久居留權。

Catego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