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学生辩论赛的模式

美国大学生辩论赛的模式


两位美国教授写的《Argumentation and Debate》一书的第18章《Modern Procedures: Academic Debate Formats》,其中介绍了五种大学生辩论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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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Cross-Examination Format
  2. Lincoln-Douglas Format
  3. Mock Trial Format
  4. Town hall Format
  5. Parliamentary Format

 

其中,由于Cross-Examination Format——交叉提问,实际上是一种基本的、普遍的辩论环节,在法庭辩论中尤其突出;在中国的大学生辩论赛也有这个环节。因此此书介绍甚详,主要介绍提问的功能、策略,以及回答的战术策略。

而Lincoln-Douglas Format——以美国总统候选人林肯和道格拉斯命名的这种辩论模式,其实是一种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的辩论模式,简单说,就是二人“单挑”,轮流陈述与反驳。在我开的“论证与辩论分析”课上,这种模式完全可以作为“作业”由同学选择,在教室完成。我想想到了计分程序的创意:由三位评委给他们打分、评价,并且解释自己的评分理由。然后由我在课后给这三位评委打分,因为他们的评分与说明本身,就是一种辩论分析。这样,组织一次这样的课堂辩论,至少可以让五位来挣平时考核分数。也免得那种正式的团队辩论因参加人数多而难以组织,给每一位队员打分也不太容易公平。

Mock Trial Format是模拟法庭辩论。但书中另外谈到一个与此有区别(widely used in law school, which is concerned with the sometimes highly technical rules of procedure)的法庭辩论模式moot court debate。

Town hall Format是美国传统的小镇议会模式,它的组织特点,是给“公众”参与发言的机会。美国总统候选人的电视辩论,往往也有这个程序。比如1996年10月16日克林顿与多尔在圣迭戈进行的第二场辩论。它已经有一套程序性的“议事规则”,除了由主席分配发言机会之外,辩场座位还有特定的安排:支持动议的坐在主席右手;反对的坐在主席右手;而还没有决定立场的坐在专门为他们留出的区域。在辩论过程中,人们可以因被说服而改变自己坐的位置。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程序安排。实际上,我曾看到,中国央视的一个辩论节目(好像是《大家看法·我建议》)就有辩论参与者可以在说服中改变立场,重新选择座位的安排。——可能正是受这种辩论模式的影响。

Parliamentary Format——议会模式,则是基本模仿英国议会辩论的模式,其中有“首相”、“反对党领袖”、“政府成员”的发言程序,实际上是着眼于让学生关心政治过程、培养其(未来)政治能力训练。我想,美国总统克林顿、奥巴马,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

综上所述,以上这五种大学生辩论模式,除了第一种Cross-Examination Format其实是贯穿于各类辩论活动中的普遍模式之外,其余四种都是从英美实际的政治、司法辩论程序中“化”出来的,它们的根,深植于英美政治法律文化之中。它们所培养的,是一种“实际”的能力。而我们的大学生辩论赛或电视辩论节目,却没有这种实际的土壤。因为我们现实的政治、法律的过程,不是这样运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