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老所创业方案/托老所怎么开/托老所服务内容; 养老地产; 中国商业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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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老所创业方案 托老所怎么开 托老所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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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老所服务内容

托老所(nursery for the aged),为老年人提供寄托性养老服务的设施,有日托和全托等形式。所谓托老所是指近几年来在西欧、日本等国兴建的各种类型的“老人之家”。“老人之家”大体上可分三类:一是收容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的老人;二是收容生活可部分自理,还需要部分照颐的老人;三是收容生活上不能自理,患有各种慢性病或残废的老人。

同传统的养老院有所不同,办托老所的条件比较简单。因为不留宿所以用房面积不必太大,有三、五间房间,有一点活动场地,备一些简单家俱,购一些文娱体育用品即可,投资不多。工作人员也不需具备什么特别的专业知识,有一、二人略懂医务常识即可应急,时下不少身体健康、热心为老人服务的4050下岗人员即可胜任。

老人进托老所的优点在于收费不高,绝大多数老人都可承受。白天到托老所,晚上回家仍可享受天伦之乐,容易为老人接受,也能为社会上主流观念所接受。因为社会上确实有不少人认为如果子女尚在却将老人送入敬老院(养老院),实有小辈不孝不贤之嫌。老人在托老所可看书读报聊天,也可打牌弈棋,或开展其他有益的文体活动,既能健身又能益智,延缓衰老。

托老所创业方案 托老所怎么开

一、市场分析

现在有些年轻人因上班或做生意顾不得照顾老人,有的老年人手中虽有钱,因年事已高不能自理,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将老人托付给一个可靠的场所和可靠的人来照料。社会需要托老所,开办一个托老所既合时宜,又有钱可赚。

二、投资情况

如果家中住房宽敞(最好是平房),可将托老所开办在自家,可免去一大笔房租。将房屋进行简单的装修,地面要作防滑处理,墙壁,厕所、浴室等地要安装扶手,开支约需8000元,购置床、沙发、电视等用品约需16000元。总共投资24000元左右即可开张。

三、效益分析

托老所的收费要灵活,根据老人身体状况,年龄大小和所需服务难易程度分为几种层次。

1、生活起居可自理的老人全托月收费500元,日托月收费300元;

2、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每月可收800元;

3、需要特殊护理或专人护理的价格可掌握在1000元以上,最好由双方面议。以招收10名老人,平均每人收费按月均600元计算,一个月共收入6000元,年收入72000元,扣除老人生活费用26000,再扣除两名工作人员工资9600元及其它杂费4000元。开办者年收入可达3万元左右。如招收老人再多一些,则收入更高。

四、经营建议

1、托老所经营上可参照幼儿园的方式分全托和半托两种。

2、雇工时应首先考虑懂得医护知识的女工,以两名为佳。

3、老人休息室和娱乐室应分开,避免互相干扰。4、托老所应开办在距医院较近的地方,要经常请医生给老人做体检。

5、晚上应安排工作人员值班,防止老人摔倒、突发病等事件发生。

6、应多组织一些文体娱乐活动,让老人生活得愉快健康。

五、相关手续

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

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六)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